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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潍坊市教育局印发《关于在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的通知》
    家庭教育指导师网 发布时间:2022-05-09

    日前,潍坊市教育局印发《关于在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将在全市所有学校、幼儿园按照1:500的师生比例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。

    《通知》指出,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师由负责家庭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生涯教育和社区教育的老师担任,鼓励专职,为学生提供学业发展、生涯规划及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。学校要保障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有场所、经费有保障,鼓励学校设立学生成长中心,学生实行预约方式,到中心寻求帮助。同时,《通知》还对家庭教育指导师的考核管理、激励保障、培养成长等机制做了详细要求。

    《通知》的落地将进一步优化全市学校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建设,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,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,探索和完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潍坊特色实施路径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动全市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持续深入。

    潍坊市家庭教育起步较早、成效明显、体系健全,近年来创造了许多“全国第一”:率先实现中小学家长学校全覆盖;率先推进“家长接送区”建设;全国率先推进亲职教育,成立“祖辈家委会”;成立全国首个“家长讲师团”;出台全国首个“好家长标准”;建成全国首个家庭教育综合服务平台“幸福路—中国家长移动学校”;设立全国首个校外未成年人心理;全国率先设立社区教育协调员岗位;成立了全国首个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潍坊市中小学生家长联合会;研发全国首套分年级成体系的家庭教育课程读物《牵手两代幸福路上》;参与制定全国首个《家庭教育指导师认定标准》团体标准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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